贷过款朋友应该都知道有些机构涉及高利息和砍头息,如果不知道,再看一下例子:
举个栗子,砍头息便是,小明一穷二白跑去借一万块,拿到手八千块,可是给小明开了一万块的借条,小明也承诺了,最后小明要还一万元,预期还要罚息而且是依照本金一万块算。这两千块就叫做砍头息。
在实际操纵中,平台通常以供职费、手续费、咨询费等名义收取砍头息,有时还利用多个关联主体分头收取,以此逃避监管、欺骗借款人、隐瞒超高利率的真相,其本色都是非法行为。
首先我们要明确,根据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二百条的规定,“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了。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了的,应当依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。”也便是说,任何借贷行为都必需依照实际借到的金额计算。
2014年8月,合肥的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《借款合同》,约定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0元,借款期限为两个月,并且同时约定利息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1.5%计算。借款合同签订当日,出借人张某便从所借的款项中扣除了利息3000元,即实际借款给王某只有97000元,而王某向张某所打的借条上却写明借到100000元。后王某无力还款,张某经追讨无果,遂诉至法院,要求王某返还本金100000元,并由王某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。
经法院审理认为,王某与张某签订的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暗示,约定内容符合法令规定,故应受到法令呵护。王某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,依法答允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张某事先扣除了利息3000元,实际出借97000元,故本案借款本金应以97000元来计算。最后裁决王某在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张某借款本金97000元,并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按月利率1.5%的标准计算的利息。
不只仅限于民间借贷,平台借贷也是一样,要依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和计算,所有提前扣款的行为都是不受法令呵护的。今后一旦涉及到自身所长的事,拿起法令武器呵护本身才是正理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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